2026 年 2 月 13 日湖南省教育相关部门发布官方公告,明确本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的科目设置规则,考试由统考公共科目和校考专业综合科目两部分组成,不同招生专业按要求选择对应考核科目,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设置特殊报考规则。一、考试科目整体构成
校考专业综合科目:由各招生高校自主命题,为各专业核心考核科目,体现专业培养要求;
科目选择规则:除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外,湖南省各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均需从 3 门统考公共科目中自选 2 门,搭配 1 门本校自主命题的专业综合科目,形成完整的考试科目体系。
二、命题与考核实施
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筹负责命题、制卷、考试组织及评卷等全流程工作,保证考核的公平性和统一性;
校考科目:各招生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自主制定命题标准和考核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门规定开展考试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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