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教育部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在教育强国建设战略背景下,对教师减负工作的再深化、再推进。为帮助广大教育工作者、考生及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内涵,现就《通知》核心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自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来,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得到有效缓解,但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减负工作面临新的难点堵点问题。《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等系列政策文件,对减轻教师负担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通知》的出台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一是立足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局,将教师减负与立德树人主责主业紧密结合,确保教师把时间和精力回归课堂教学与学生培养;二是强化减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明确边界、规范流程,从源头上破解形式主义干扰;三是回应基层教师热切期盼,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从教、潜心育人提供制度保障。
《通知》围绕督查检查、社会事务、报表填写、考核评价等教师负担集中领域,提出系列精准施策的措施,核心条款重点解读如下:
针对以往督查检查名目多、频率高、重留痕等问题,《通知》明确“归口管理、总量控制、清单管理”三大原则,从源头压缩不必要的考核干扰。
1. 实行审批报备制度: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必须商教育部门并按程序报批。所有涉及中小学教师的督查检查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同类事项合并进行,多部门联合开展。
2. 大幅精简考核总量:要求省级层面对现有督查检查事项进行集中清理,确保保留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实现合理精简,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严禁清单外擅自增设事项。
3. 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明确提出“三不”要求——不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不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截图或视频代替实际评价,不搞“工作刚安排就督查”的形式主义做法,注重通过常态化了解、实绩考察评价工作。
针对社会事务随意摊派、进校园事项过多过杂等问题,《通知》划定“教育优先、分类管理、学校有权拒绝”的清晰边界,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4. 杜绝无关事务摊派:明确禁止将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创优评先中的上街执勤、卫生清扫,以及巡河护林、创城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和事务摊派给教师;严禁政府部门、企业将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强制安排给学校及教师,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同时,明确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切实保障教师休息权益。
1. 严格限定参与范围:对于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等重要专项工作,确需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影响正常教学,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工作;特殊时期、紧急情况需临时布置的,须按程序执行。
2. 实行“白名单”与频次管控:建立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白名单”事项总量严格控制在10项以内,每学期各类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次数不超过6次。明确禁止以调研、走访等名义变相开展督查检查,切实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3. 杜绝无关事务摊派:明确禁止将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创优评先中的上街执勤、卫生清扫,以及巡河护林、创城庆典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和事务摊派给教师;严禁政府部门、企业将庆典、招商、拆迁等活动强制安排给学校及教师,不得随意要求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同时,明确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切实保障教师休息权益。
4. 赋予学校拒绝权:街道社区、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若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或超出教师职责范围,学校有权予以拒绝;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
针对各类调研、统计、信息采集交叉重复、布置随意等问题,《通知》从“统一平台、规范流程、源头管控”三个维度提出解决方案。
1. 建立统一信息平台:要求各地整合现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省级统筹的中小学教育信息采集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避免多部门重复索要数据。
2. 规范报表报送管理:明确报表报送实行“归口审核、总量控制”,各部门需通过统一平台提出报表需求,由教育部门审核其必要性,凡可从平台提取的数据,不得再要求学校和教师单独报送;确需报送的,须明确填报频次和时限,避免临时随意布置。
3. 简化填报流程:推行“一表多用、多表合一”,减少报表数量和填报字段;对面向农村偏远地区学校的报表,适当放宽填报时限,严禁以“限时报送”为由加重教师负担。
针对评价指标行政化、培训占用教学时间等问题,《通知》聚焦“减负提质”目标,进一步优化教师评价与培训体系。
1. 革新评价导向与形式:明确要求淡化行政评价指标权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学生培养成效等核心评价内容。严禁以强制打卡留痕、重复数据填报、材料堆砌等形式作为工作验收标准,坚决摒弃重形式、轻实效的评价模式。
2. 规范教师培训管理:建立培训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培训紧贴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杜绝“大水漫灌”式无效培训。明确非必要的培训不得占用正常教学时间,确需开展的培训优先安排在课余、假期等时段,保障教师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为避免政策“空转”,《通知》建立“责任明确、监督有力、奖惩挂钩”的保障体系。
1. 明确各级责任:将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落实分管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牵头、多方协同”的工作格局。
2. 畅通监督渠道:要求各地设立并公开教师负担问题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对举报问题实行“专人核查、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确保问题有人管、诉求有回应。
3. 强化问责机制:对违反《通知》要求,擅自增设教师负担事项、搞形式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将减负工作成效与学校评优、干部考核挂钩,对落实到位的予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进行约谈。
教师负担问题成因复杂,既涉及校内管理的流程优化,也关联校外行政事务的边界界定,《通知》针对性提出难点破解路径与全链条监督举措。
精准定位教师负担的双重来源:一方面,针对校内过度留痕(如会议材料重复整理、各类APP强制打卡等)问题,要求学校建立内部事务清单制度,精简非教学类工作流程,清理冗余线上应用;另一方面,聚焦校外行政任务摊派问题,通过“白名单”、审批报备等制度,从源头切断无关事务向学校和教师延伸的渠道,形成校内校外协同减负格局。
为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通知》强化多维度监督与问责机制:一是建立跨部门协同督查机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教师减负专项督查,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在中小学设立教师负担监测点,实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动态掌握教师负担变化;三是畅通并公开举报渠道,对举报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限期办结、结果公示”,对执行不力、变相增加教师负担的地区和单位,依规依纪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通知》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教师减负工作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预期实现三方面成效:一是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显著减轻,能够将更多时间用于备课授课、学情分析、家校沟通和专业发展;二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更加规范,有效破解“重事务、轻教学”的倾向,回归育人本质;三是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通过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制度保障,让教师真正感受到职业尊严与政策温度。
《通知》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教师减负工作从“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预期实现三方面成效:一是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显著减轻,能够将更多时间用于备课授课、学情分析、家校沟通和专业发展;二是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更加规范,有效破解“重事务、轻教学”的倾向,回归育人本质;三是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通过明确职责边界、强化制度保障,让教师真正感受到职业尊严与政策温度。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政策落实专项督查,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切实让校长潜心办学、教师静心育人,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通知》在总结2019年以来教师减负工作经验基础上,聚焦机制创新与量化管理,构建精准化、长效化减负体系,核心创新点体现在三方面:
(一)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变“事后纠偏”为“事前预防”
围绕“审批-监管-规范”全链条施策:一是建立涉校涉师发文前置审核机制,所有面向学校或教师的文件须先进行减负一致性评估,不符合减负要求的不予印发;二是深化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动态管理,除总量控制外,明确“白名单”外事项确需进校园的,须提级审批并通过指定平台实现闭环管理,杜绝随意新增;三是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严禁以签订“责任状”、下达“硬指标”等形式变相加重教师负担,推动教育管理回归服务教学本位。
(二)完善精细管理举措,强化“刚性约束”与“数字赋能”
从标准、流程、技术三维度深化改革:一是强化量化指标管控,明确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每学期进校园活动频次、教师承担社会考试次数等刚性底线,确保政策可落地、可核查;二是严格流程规范,对督查检查考核、教师借调借用等事项,明确办理权限与审批程序,区分正面清单、倡导性指引与禁止性规定,例外情形须备案说明;三是推进教育数字化治理,升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清理冗余涉师政务APP,严禁强制打卡、积分排名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三)优化协同监管机制,破解“单打独斗”困境
建立“问题监测-立体监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将减负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责任督学巡查范围,设立中小学减负监测点与监测员队伍,鼓励第三方参与评估;二是推动减负与基层治理协同,将教师减负纳入地方党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清单,同步纳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治理项目;三是强化多部门联动,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协同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与舆情引导,避免教育部门“单打独斗”。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教育部明确五方面推进路径:
1. 细化部署,精准直达:指导各地各校将教师减负纳入教师队伍建设重点任务,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与时间节点,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基层学校与教师。
2.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微言教育”等官方平台开展政策解读,讲清政策红线底线;总结推广地方减负典型经验,同时主动曝光变相加重教师负担的反面案例,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环境。
3. 畅通渠道,接诉即办:优化省市县三级教师负担问题举报平台(含电话、邮箱、二维码),建立“台账登记-核查处理-结果反馈-整改回头看”闭环机制,确保教师诉求7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应。
4. 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将教师减负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核心指标,通过常态化督查、网络动态监测、责任督学日常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
5. 联动协同,形成合力:建立与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定期会商机制,将教师减负与整治基层形式主义、维护教师权益等工作统筹推进,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依规开展约谈通报,严肃追责问责。
(解读来源: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25年11月10日;补充依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通知》答记者问 2025年11月11日)
(解读来源: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