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公告

2026-03-16 网络整理佚名198
核心提示: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以下简称高考体检)于3月份开始,为做好高考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以下简称高考体检)于3月份开始,为做好高考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凡在我区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参加高考体检。考试类型包括秋季统考、职教师资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残障生单独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考试、高职单招、高职三二分段、少年班考试、消防单独考试、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等。体检信息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如考生未按要求参加高考体检,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标准

我区2026年高考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三、体检医院

考生须在报名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本地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未在所属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院(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其体检结果无效,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须向承担高考体检任务的医院(医疗单位)交纳体检费。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指定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为我区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项目进行最终检查和裁定。终检所涉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体检时间

(一)我区2026年高考体检工作,于4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体检安排。

(二)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各项目当场告知检查结果,考生如有异议,须在体检现场提出并当场复检,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上述项目的复检。肝功能、胸部透视等项目将在体检后二日内出检查结果,结果异常的,将会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考生如对异常情况有异议,须在收到异常情况通知当日即向报名所在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并协调体检医院(医疗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只限一次,最终体检结论应以复检意见为准。考生如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须在复检结果公布后二日内向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终检申请,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批准,由自治区统一安排在终检医院进行终检,并作出最终裁定,最终体检结论以终检医院的结论意见为准。体检后未在规定时效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认可体检结果,自愿放弃复检权利;复检结果公布后二日内未提出终检申请的,视为认可复检结果,自愿放弃终检权利。

(三)体检终检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四)4月20日起,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查看生成的《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简称《体检表》)及体检医院(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结论意见。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知悉相关疾病对录取的影响。

(二)考生须在体检现场通过pad终端体检系统或手机登录支付宝“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简称小程序)完成体检结果的核对确认并签字,发现情况现场反馈。对于肝功能、胸部透视等不能现场告知结果的项目,须在结果告知当日通过小程序完成核对确认,发现异常情况须当日向报名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

小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支付宝搜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点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登录进入首页,未注册的须先通过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3.点击“高考体检”登录体检确认系统,确认体检结果信息并签字。

考生现场确认体检结果时,务必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要特别注意体检结果关联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不宜就读的专业”的受限结论,填报志愿时务必全面考虑。

考生体检结果以考生本人确认的为准,未进行确认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打印高考准考证。考生本人确认不认真、委托他人确认或未进行确认的,由此导致录取等环节纠纷或影响填报志愿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自治区根据考生确认的体检信息及体检医院(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结论生成《体检表》,并将《体检表》作为院校录取有关身体条件要求的唯一依据,其他体检结果或结论,不予认可。考生报考提前批军队、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消防等院校或专业,还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再次进行体检,录取时以此体检结果为准,其中报考公安类专业进入面试等环节的身体状况以《体检表》为准。

(四)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医疗单位)相应材料。

(五)考生须在体检结果确认前通过小程序填写“既往病史”。“既往病史”须如实填写,不得隐瞒或背离身体现状。既往病史主要指以前的病史,特别是涉及心、肺、肝、脾、肾一些脏器以及癫痫史、精神病史;如果做过重大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恢复状况如何;有残疾状况则要填写具体的残疾情况和自己的残疾证号。凡填写“既往病史”的,须如实填写疾病名称、确诊时间、诊断医疗机构、治疗康复情况、对学习生活的影响、学习能否自理等,切忌单纯填写患有某种疾病,内容控制在100字以内。

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而造成相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后果由考生承担;入学后军队院校等因身体原因退回的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安排自治区高校相关专业接收录取,其他退学考生不予重新安排录取。

(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报考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考生《体检表》的身高信息与体重信息以其在艺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面试中测量的结果(保留1位小数)为准,不再重新检测。

(七)考生须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事项告知书》(见附件),签字后按要求提交原件至报名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查。如考生签字时未满18周岁,则家长(或监护人)也须签字。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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